3月20日,福润德百货公司领取了“2017-2018消费维权诚信单位”荣誉称号。
2016年,全区200家与群众生活生产密切相关的农资、公用事业、售后服务等企业,参与了争创2017-2018年度自治区“消费维权诚信单位”活动。一年中集团公司多次向鲤鱼山工商所、新市区工商局、自治区工商局递交、修改资料,积极开展争创,组织各种活动,以诚信开展经营活动。在集团公司各级消费维权工作领导及成员的努力下,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费者协会评为“2017-2018消费维权诚信单位”,获得荣誉称号。
2017年,百货公司将继续发挥主导、部门协同、社会参与的“大维权”协同共治优势,紧贴热点投诉,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、依法维权,促使企业诚信自律、依法经营,有效维护公司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